礦用材料車是礦山的運輸設備,在礦山井下巷道及地面車場,運輸材料及其它物料經常用到。 數輛礦車組成一列,由動力機車牽引在軌道上行走。礦用材料車由車箱,車架及輪對三部分組成,三部件聯接成為一個固定的整體。
礦用材料車在使用前,必須給各轉動輪加足油脂,各轉動部位加油或油脂后,才可投入運行。
礦用材料車車在使用前應由專業人員做仔細檢查,確認可以運行時,先試運行50千米,再檢查一次,然后才能轉入常規運行狀態。
礦用材料車一般由一輛或多輛編列使用,編列使用時,每列車的礦車數量由動力機車的牽引力和制動力決定,但最大牽引力不得超過60KN。
礦用材料車裝卸貨物的過程中盡量避免撞擊和砸等有損礦車的人為行為發生,進而有效地保護車體的正常使用。
礦用材料車的故障一般發生在運行途中,常會引發人員傷亡和設備的損壞等惡性事故,為了減少事故的發生應對車輛和車輪做定期檢查,盡量減少使用中途斷軸,某一個輪不能動等現象。定期檢查的周期由使用各個單位根據運輸距離和軌道的完好狀況制定,使礦車達到正常的使用壽命甚至延長。